康复医学系现有康复治疗学、运动康复两个专业。为了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调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,满足学生根据兴趣、专长选择专业的实际需求,确保转专业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5〕8号)的要求,结合本系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一、考核小组
本系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,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方案并具体实施转专业相关工作。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如下:
组 长:党总支书记 主任
副组长:党总支副书记 副主任
成 员:分团委书记 综合办主任 年级辅导员
秘 书:教学科研科科长
二、转专业条件
1.转出本专业条件
(1)符合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长医教字〔2025〕8号中转专业基本条件和基本原则;
(2)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。
2.转入本专业条件
(1)在读全日制本科非定向学生,对康复治疗学或运动康复有兴趣,基础知识扎实;
(2)勤奋好学,富有上进心,身体健康,政治表现良好,遵纪守法,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,未受过任何处分;
(3)第一学年所修课程(含必修课、必选课)无不及格记录(重修及格者为有不及格记录),平均学分绩点不能低于2.5;
(4)转专业学生高考考试科目须包含拟转入专业高考首选科目、再选科目;
(5)在校学习期间从未转过专业。
三、转入本专业的考核要求
1.资格审查
康复医学系对拟转入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、成绩单、个人表现说明以及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逐一核实,并将审查结果反馈至学生原专业。
2.组织考核
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。
3.考核成绩
(1)面试成绩:包括综合素质、心理素质、思想政治表现、科研兴趣、专业认知等,总分100分,每项各20分。面试成绩不及格者,视为整体考核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(2)最终成绩=课程平均成绩(第一学期必修课)×60%+面试成绩×40%。
4.提交拟转入学生名单
经系党政联席会同意、部门网站公示考核成绩和拟接收学生名单无异议后,提交教务部。
5.公布名单
教务部对康复医学系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汇总,形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,通过后将转专业结果校内公示,无异议后印发文件,与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一并下发院系、计划财务部、后勤保障部、学生工作部,各部门依据文件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。
康复医学系
2025年11月